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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是犯罪吗?谁能帮我解答一下!不尽感激!

这样做是犯罪吗?谁能帮我解答一下!不尽感激! 您好!
我是一家私人企业的司机,在出车的过程中,撞伤一名行人。后来我跟行人协商赔偿他5万元,但前提是写一张7万元的收条(在交通部门备案的协议上也是标明现金赔偿7万元),行人同意后,我在单位申请了7万元,然后给了他5万元,我从中得到了2万元。可现在他拿着我们当时谈赔偿的时候的录音,来向我要回那2万元,并说如果不给就去告我。请问我这样的做法在单位不追究的前提下是犯罪吗?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nx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06-0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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