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
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 大哥表示,看到我照料母亲,他很感动,就把他名下却一直由我和母亲居住的房子给了我,把房本等材料给了我,表示让我去过户。后来,他看见我另一个哥哥来我和母亲居住的地方了,他由于担心这个哥哥(二哥)会把房子抢走,就把房本等又拿走了,不过户给我了。他的这个行为是赠与吗?我们之间自始至终谁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或接受赠与,能被认定为是赠与吗?他最后因我二哥来了,就把房本又拿走了,不给我过户了,这个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祁连山6(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3-06-08 11:46
-
谭海波律师 VIP2013-06-08 11:51
收集证据,及时过户
追问:如何认定“赠与”?还有过户的可能吗?
回答:写个书面赠与协议
追问:这是不可能的了!只能依据过去的这个证据来判断此是否是赠与!如果不是赠与,对方收回这种承诺和行为,又是一种什么法律行为?
回答:那你们之间也就是保管关系
追问:我看未必!按照《合同法》,也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回答:你要承担举证责任
追问:此类纠纷法院受理吗?
-
张亮律师 VIP2013-06-08 12:04
赠与需要明示,没有过户的,赠与可以撤销。
追问:我们谁也没明示过“赠与”,而对方“撤消”的理由构成法定撤消的理由吗?
回答: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追问:你们永远不能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了解你们的,绝不会委托你们。
-
武萍律师 VIP2013-06-08 12:29
没过户前,原产权人有权任意处置
追问:还没认定是不是赠与呢!此话不严谨。如果仅是双方的一种合同行为呢?此合同不涉及赠与,因为谁也没表示过赠与或接受赠与,那对方就要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了。
回答:有合同吗?
追问:此类纠纷法院受理吗?这个恐怕你都说不好!都不能自信地、肯定地表示yes or no.
-
能证明对方有将房屋给你的意思表示的,可视为赠与。但赠与合同在履行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不能证明对方有相关意思表示则连赠与都无法认定
追问:不知道这是不是赠与,谁也没有表示赠与或接受。实际上,我们都不知道还有“赠与”这事!即便现在,对方也从来没提过赠与,没有这个概念。
回答:无法证明对方有过承诺的,无法要求对方将房屋给你
追问:可以证明对方有过承诺,但不能证明是赠与。呵呵,有意思,和我玩文字游戏。
回答:没人有闲工夫跟你玩游戏,想提问的话注意你的言语。赠与与把房子给你是同一个意思。能够证明对方承诺把房子给你就等于证明双方赠与协议的存在。不需要你们双方懂得什么叫赠与或说出赠与这个词。给你就叫赠与
追问:那房子是对方的名字,我曾经让对方履行协议,卖掉房屋,给我一部分款项。为什么法院按合同处理,判决对方履行合同,而不判决合同无效,对方可以撤消呢?
回答:对方的撤销权不是法院判的,是法定的。需对方通过诉讼主张。对方不主张撤销法院不会主动撤销
追问:您总算是把问题向前推进了一步,谈到了对方不主张撤消,法院不会主动撤消。现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对方不会提撤消的。这一点我在前面也讲过,我们双方谁也没说过“赠与”,就是打到法庭上,对方也不会提赠与的,自然也就不会提撤消了。
回答:已经解答过了,赠与跟把房子给你一个意思。如果对方不承认承诺过把房子给你,需要你举证
追问:不知道你什么意思,似乎我举证证明对方把房子给我就能取得法律上的胜利,可又说给就是赠与,而赠与又可以撤消,那岂不是证明承诺过等于自取其败!你的回答充满了矛盾!!!承认吧,你们的人格有问题!心理分析上称分裂人格或变态人格。
回答:恩,总有那么一些人,看世上大多人脑子都有问题。因为这些人跟世上大多人的脑子都不一样。如果这些人是正常的,那世上的人就都是神经病
追问:你得承认,你们都没有说实话!
回答:恩,这里的人都与你素不相识,确实很有必要都骗你。你的思维逻辑很正确,你的思想一点问题都没有
-
只是赠与意思表示,在没过户之前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的。
追问:假定可以任意撤消,但似乎是在赠与人经济条件严重恶化时,才可以撤消。你们对如何认定是否是赠与,谁也说不清。其实,我感觉,这里面大有文章。
回答:产权人在没过户之前是可以收回的,只是你自己不清楚法律规定。
追问:关键是合同,合同有效,对方就要诚实地履行合同。不在于过户与否,而取决于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有效,应该判决对方协助办理过户。你这么说是不对的!虽然你是学法律的,但你没有真正掌握法律,不是吗?请你自己去验证自己的说法。
-
你哥哥的赠与行为可以撤销。
追问:无法认定是不是“赠与”!到现在为止,他都没表示这是“赠与”。而且对方“撤消”的理由也值得推敲!
-
赠与行为未能成立,你大哥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追问:既然赠与行为不成立,那就不应按赠与处理。我大哥的行为只是他个人的看法,不能表示实际上真会发生他认为的那样的事!
-
你好,房子没有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追问:前提都没搞清,如何认定是赠与?即使是赠与可以撤消,撤消的条件是什么呢?
-
附条件的赠与,但人家已经不在履行赠与合同了,所以属于什么性质的赠与就毫无意义了。
追问:条件已成就,难道对方可以不履行?为什么都是挑咨询者的毛病,而不是去找对方的错误?为什么不是帮助咨询者寻找利用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证据,而是在不断地替对方开脱?这就是目前咨询的一大通病!!!
回答:事实求实,并非挑谁的毛病,你误解了。
追问:可我已经履行完了义务,对方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而且,此约定是否是“赠与”,目前还有待确定!
回答:你理解有误,赠与可以在没有办理变更前,返回不在履行赠与。
-
赠与合同与赠与是完全两回事,前者是双方的合意,后者是行为;只有实际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才属于赠与,你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公产房更谈不上赠与的问题。
追问:如果是公产房不是赠与,但对方确实有过这样一个表示和行为,那这种意思表示和行为又算作什么呢?
-
属于撤销赠与。
-
建议您找一个退休的法官或者现职法官,问问,您不太相信律师,找法官最好找专门负责民事房屋的,你问审理离婚和人身关系的法官,都会怀疑人家。
追问:存在疑惑是正常的,尤其是在回答与社会的正常逻辑不相符的时候。
回答:社会的正常逻辑并不能救济你的权利,建议你找你信任的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