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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中年男人打伤两名妇女

中年男人打伤两名妇女 笔者:我是伤者的家属, 打人:一名村37岁男人 伤者:60岁的老人和31岁的女子.她们是母女.打人和两名女人是邻居关系.
   由于一个垃圾桶问题早在三月份左右就开始有争执了,最后一次争执的时间在六月份,那次发生事情后,老人告诉我又为垃圾桶的事与那男子吵架,希望能够叫他将垃圾桶放在对面,避免老人的旧屋惹来更多老鼠,谁知那男子不妥协,还恐吓我老人家,说:我要斩死你.幸好那时有其他村民阻止.不过坏事情就还是发生了.
  在8.1日,我在7点38分收到我大哥的电话,得知老人家和姐姐被打,我们就立即去太和医院.在太和医院见到三名男子.,一名是打人的哥哥,一名是打人的爸爸,另一名是村民.爸爸承认是他儿子打伤两名女子.现时他儿子逃逸当中,警察还没找到人.听伤者姐姐讲:当时老人在田心村七队榕树下和其他村民闲聊,谁知那男子气冲冲地随手拿着凳子打老人头部,老人没有还手,还叫他别打,同时也有人阻止他打人,可是那男子已经火上脑;了,用力卸开后继续打老人,那时候还随手拿着砖头准备砸那老人,这时候,姐姐在家里出来叫老人回家吃饭的路途中,见到老人快被那男人用砖头砸,姐姐毫没有防备就冲冲地跑过去阻止那男人,可是那男人力气很大,甩开姐姐后还打她的头,导致头破血流,被打的老人早就晕倒在地上,连姐姐也晕倒在地上,两人流了很多血,这时,那男人见到事情不妙就立即驾车逃离凶案现场,同时,村里的人也见到事情不妙就打了110和120电话,另外有个村民立即通知老人的大儿子.大儿子跑过去抱着伤者去医院.事情就是这样.
当时在太和医院家属(哥哥和打人的爸爸)承认是他儿子打人,并负责医疗费用,但是老人的两名儿子考虑到太和医院设备落后,无法医好亲人的病,决定8.2日转院到三九脑科医院,并同时告诉打人的爸爸听,当晚他爸爸没有表示同意与否.直到第二日(2010.08.2)早上告诉老人两名儿子:打人的爸爸无能力承担医疗费用,就是说不给钱.我们考虑到为了救人,只能由我们垫付着费用,在三九脑科医院当天用了7000元,入院费10000元,其中3000元是老人的大媳妇支付,7000元是打人的家属在太和医院剩余医病人的费用,到8.3~8.4日止,费用已快用完,而联系到他家人答复就是没筹到现金.两名妇女在病床上不停喊着头痛.在8.5日,打人的家属拿了2000元来,并今天作了法医鉴定.现在警方还没有找到凶手。
 请问我们打算要求他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用应准备什么资料呢?而现时想在村队申请经济求助应需要什么资料呢?是否向那男人赔偿费用有影响.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vat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0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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