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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咨询 退款咨询广东-深圳 08-05 13:16  悬赏 0  发布者:szasza 给我留言  回答:(1)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48分17秒准备做一家网络公司的代理,销售域名等产品,打了预付款,买了一个域名,开通了代理平台,后所给代理价与之前沟通不符,售后服务也不行,不愿意签合同,现在没签合同(合同中有约定预付不退的条款),现决定不做代理,要求退回剩余合理款项,对方不退,发票在我手里,沟通过程多为电话,请问可以打官司么?胜算把握多大?标的3000元。律师费需要多少,谢谢 

这是否属于销售欺诈?可否报警处理?

我要求退回的是我没有消费的部分,可以按市场价扣除已消费部分、发票税金。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售前确认的价格有对方业务员发给我的电子版价格表


没有签订合同


我在深圳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zasz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8-0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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