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请各位律师大人不吝解惑
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就可以离婚。不过在主张财产分割时,无论双方公积金还款多少,只要系婚后还款,一般情况下均采取平分方式分割;同样,男方父亲支付的首付款,女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女方在怀孕期间获得的经济赔偿金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并进行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应当除了标明双方自愿离婚和财产分配情况外,还应当将子女抚养状况达成的协议一并列明。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2、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话,不考虑首付;
3、已经共有,不存在差额;
4、属于共有;
5、可以在协议书中写清楚。
若还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预约面谈。
1、只要双方自愿离婚,既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调解离婚,这个状况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前提下没有问题。
2、没有证据证明公公婆婆出资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3、不过在主张财产分割时,无论双方公积金还款多少,只要系婚后还款,均认为是夫妻共同还款,一般情况下均采取平分方式分割;
4、女方在怀孕期间获得的经济赔偿金我认为应该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已被明确列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补助费虽然通过立法,确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特殊的补偿费的种类还非常多,如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工龄买断款等,但这一规定无疑为当前人民法院正确处理离婚案件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等一些具有严格个人性质的财产认定和分割等有关问题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5、孩子的抚养为必须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列明,这是上述单位处理离婚案件时要求双方必须处理清楚的,不列明不予办理,且在以上单位的办理具有法律效力,自己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履行,还要诉讼,而法院的直接可以强制执行,民政局的还是要诉讼经法院判决才能执行5、在离婚协议中应当除了标明双方自愿离婚和财产分配情况外,还应当将子女抚养状况达成的协议一并列明。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可以协议离婚,但需要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否则,可通过诉讼离婚,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1、可以离婚;
2、主张均分;
3、均分的话就不能要求了;
4、私人财产
1、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不受分娩不满一年不可以提出离婚,那只是针对男方,保护女方的。
2、协议离婚的,只要双方对抚养权、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即可。
3、房子如果名字是你们的,那么可以视为对你们的赠与,可以要求平分。
4、公积金婚前的可以认定是婚前财产,婚后的归共同所有。
5、经济补偿金应当归夫妻共有。
你好,1、可以的
2、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3、不能冲抵
4、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5、不需要额外文书,在离婚协议书中表述清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