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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请各位律师大人不吝解惑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请各位律师大人不吝解惑 请各位律师大人不吝解惑。
问题如下:
1.女方分娩后不到一年,停止哺乳不到半年;但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都希望自愿协议离婚。请问这个状况可以离婚么?(夫妻双方目前都在正常上班工作。)
2.双方共有婚后房产一套,但该房产的首付为男方父亲支付,但没有任何记录;首付这部分财产是否仍然要列为”家庭共有财产“男女双方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3.房产后期按揭中,女方公积金冲抵的数额大于男方公积金;女方要求财产分割时,获得双方冲抵房产按揭的公积金差额的这笔资金;是否合理?
4.女方在怀孕期间被其公司裁员,曾因此获赔一笔经济补偿金;请问,这笔经济补偿金是女方私人财产?还是仍然为”双方共有财产“?
最后,请问双方自愿离婚是否必须额外签署一份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文书?还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表述清楚即可?

先谢谢各位律师大人了!万分感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chpa……(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3-06-06 22:56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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