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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违约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 我和高贵与孙某双方于2005年10月21日下午4点30份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书》。孙某将位于二十八队九清河南200米左右的200亩耕地承包给我和高贵。承包期限为五年,从2005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1日止,承包费五万元,分两次给付,此已结清。
    孙某于2010年年5月5日将我与高贵所承包的200亩耕地中的90亩耕地强制收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我与高某在09年签了一份转让合同,他把他的100亩地最后一年全部转让给我。
    现在孙某就认为他收回的地是高某种的,不是我种的那块,说不能赔偿我,其实他收的那块地是我种的,我的地左右邻居都和孙某有亲属关系,不能帮我做证,我现在想就《土地承包合同书》中的内容以我和高某的名义起诉孙某,但高某不能出庭,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让我出庭。作为共同原告人,像这种情况起诉书上原告的位置还用写高某吗?授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帮我解答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l1986……(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8-0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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