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手无寸铁上门理论算上门行凶吗?提刀算正当防卫吗?
手无寸铁上门理论算上门行凶吗?提刀算正当防卫吗? 之前我妈和当时人的妈,发生口角,我妈到对方家里面去理论,当事人父亲拿棍子威胁我妈,说你在闹就打死你,当时邻居阻止了他。第二天我一个人去找他们理论,问他为什么打我妈,在此过程中,他们一家四口都在,而且推让我,发生肢体碰撞,然后我老公和我妈就过来了,我老公看见他们一家人正把我朝门外推,我老公就过去把他们推开,然后当事人的老公和父亲就上来打我老公,我老公就反抗,把当事人老公挡在墙角,当事人父亲拿铁撮箕砸向我老公,致使我老公眼眉受伤,当事人作为人名教师跑到厨房拿刀,我劝她把刀放下刀,同时让我老公和他老公及他父亲住手,在拉扯中把我和我妈割伤,随后邻居听到声响过来把我们拉开。让她放下刀。回家他们报警,村干部协商解决不过,其欲提起上述说我上门行凶。我该怎么处理?我当时是手无寸铁上门理论,随后赶到的我老公和我妈也是手无寸铁发生肢体碰撞,我可不可以以持刀伤人起诉她,她这样拿刀伤人算不算正当防卫?我们手无寸铁上门理论算不算上门行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lz4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6-06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