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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效吗?有法律依据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效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方客车与一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事故科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我方客车负主责,机动三轮车负次责,我方认为判定有误,于5月2日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5月4日向上级交警队邮寄了复查申请书,经查询5月6日上级交警队收到该快件,5月14日,接交警队电话,要求到上级交警队去一趟,我方驾驶员当天与上级交警队警官见面沟通复查认定书事宜,警官说:刚转到我们手里,我们还需要调卷。结果,5月15日,对方机动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了上诉。5月16日上级交警队出具因事故一方已上诉,对事故认定书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的通知。问:原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还有效吗?有法律依据吗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1113……(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3-06-06 12: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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