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司法公车私用撞伤路人不予赔偿
司法公车私用撞伤路人不予赔偿 晚上6点半左右我在外出时被一辆车身上标有“司法”的车把脚给压伤了,经医院诊断并没有伤到骨头,只是皮下组织损伤需要休养一个月,这期间开\\\\\\\\\\\\\\\"司法\\\\\\\\\\\\\\\"车的车主说既然没什么大事就不用报官处理了,私下解决就可以了,这个说法我也赞同所以也没报警处理。到了一个月之后在协商解决的时候对方对于我提出的赔偿不承认(误工费2258元、公司福利2800元、护理费580元),这些费用我都有单位出示的证明。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事后协商的时候对方说让我再到出事地点做一个假现场,再让警察来拍照,我没同意,我的想法就是他是司法的公职人员,我怕他用公职的权势和关系拖延我。 对方这个车是个司法的公车,车牌号是 辽-0D777警 当时出事的时候是他带领全家外出串门(这个有人证),这个是不是属于下班期间公车私用??在我修养期间他曾带我去医院复查过一次,也是开的这个司法车到我单位来接的我,这个过程我们公司有录像,这是不是也属于公车私用? 这个车的车牌号我用手机拍照了,而且出事的时候我也把对方的驾驶证给拍照了,因为我没有他单位的详细地址所以还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单位的, 我应该怎样维权??????麻烦帮我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zl0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06-06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