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行为是否应视为解除合同?

公司行为是否应视为解除合同? 我与某公司签订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为期两年的奶粉超市促销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合同,但工作正常进行,工资也按原合同执行,2013年5月16日,公司人员电话通知我不要上班了,理由为我的销售任务没有完成。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视为与我解除合同?是否应该给予我补偿?
还有公司不给予我开解除合同的文件,我在社保无法申请失业保险金,我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在与公司解除合同后7天内办理申请,现时间已过,是否就无法办理了,请你给予解答为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Q110(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3-06-06 09: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