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公司开不下去了,我的合同也快到期了,公司要调我去另一个公司上班,有补偿吗?
这是应该有的
不合理的,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者仲裁。
可以要求
1、同意去另一个公司上班,有补偿;
2、不同意到另一个公司上班,有补偿;
3、到另一个公司上班但加薪,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有补偿。
合同到期后,单位变更合同条件的,你有权拒签并要求经济补偿。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以此为理由拒绝,可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2、同意的话属于合意变更劳动合同,无补偿。
3、如果到另外的公司工作,加薪问题请与原单位协商,公司不同意你可以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