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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儿抚养权二审

女儿抚养权二审 女儿未婚生的。已四周岁。由爷爷奶奶在抚养,男方根本就没管。而且已婚又生一女。我还未婚。法官也不管男方提供的证据有多矛盾。,一审时法官根本就不根据我这边的优势,就是因为怕男方那边上门吵闹。就以一条小孩生活习惯不宜变更就判给男方。
现我已上诉,律师是说。都是法律系统的怕难变更过来。
现在我该怎么办,各位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晓梦0517(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3-06-05 16: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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