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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后医院要求赔偿进修款

离职后医院要求赔偿进修款 本人在一家医院工作了三年,现合约期已满,因各方面原因不愿再续约。在工作期间院方要求到上级医院进修了六个月,并签了进修协议,协议中提出:进修后要在此医院工作十年,否则要赔偿违约金1万元。进修期间给我每个月1千元生活补贴。协议本身是否有问题?人生有几个十年,进修一次就要买断我十年的光阴。但是不签些协议就不能去进修。对于医生来说进修是一次提升自己专业水平的好机会,我不得不签了此协议。现申请离职,院方要求我赔偿2万余元。我觉得不公平,我一年到头能存的也就那么多,不等于是白干了一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nyk……(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6-0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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