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只有一份租约合同,这份合同成立吗?
只有一份租约合同,这份合同成立吗? 我家的小商铺已经过两手租出,前一个租客签订的三年合约具体时间是2003年到2006年止,2005年途中第一个租客经过我同意才经手转让给现在的租客,转让当时我父母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店铺租给现在的租客十年八年没关系,并没有答应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收定金或押金,口头也有说明未经房主同意不允许转让给第三方。最近因为租客没有按照规定补办工商证明而导致付上相当的赔款,趁这个时机,租客突然拿出2005年签订的合同要求我在这份合同的限期内重新签下一张新的合同。2005年这份合同我发现合同上的年限和签字还有部分涂改,对此有感到合同的真伪性,并且经过查明这份合同只有一份在租客手上,因为合同上签的是我爸爸的名字,但我爸爸一直认为对这份合同全不知情。租客也承认这份合同是租客写的拿去给我爸爸签字的,现在我爸爸表明对合同的所有内容都表示不明,更从不知道合同的限期由2005年延迟到2016年。(也不排除是他不清楚内容或是在受租客的欺骗下签的名字)。但现在我手头上只有一份是第一个租客的合同,上面明确协定是2006年到期的,父母双方都很明确知道租约合同是到2006年就已经到期,所以有关这份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时到2006年终止。今天已经跟租客协商过,他一口说是有合同在,合同上规定2016年才到期,有权再转让同时房主没有权利干涉再次转让,第三方必须按照这份合同继续签约到2016年。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我家人已经感到租客足以危害到我家人的安全,因为在两年前租客骚扰过我家人,是父母心肠软才继续租给现在的租客。两年前我家的房子的第一第二层都是租给现在的租客的,由于租客骚扰我家人,所以决定收回第二层,租金也有由每月1500元降到现在的1000元。两年前我父母双方也同意修改这个租额已实施两年左右了,我父母也同意两年前租客是拿过一张纸出来涂改租额,但我父母不承认当事她详细的知道这份合同是什么内容,所以两年来一直都以每月1000元来收租,对于房租双方都没有质疑。现在我对这份只是单方租客持有的合同表示质疑,也认为租客的人品足以危害我家人的安全,现在我想收回这间店铺,不再租给现在的租客,更加不同意再转让出去。我想知道这份只是单方租客持有的合同是否成立。要是成立的,合同上也明目规定未经我房主同意不得转让,现在租客要求我要是不同意再次转让就要赔偿他六年前的装修费用。(但合同上没有明目规定我要赔偿装修费用)。现在我只想拿回房子,有什么对策可施呢?这样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inKe……(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8-04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