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抵押担保

我们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们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父亲作为担保人为一朋友张某做担保,在呼和浩特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共贷贰百万元,其朋友的抵押物为位于呼和浩特市一套面积为180多平方米、价款大约为壹佰万元左右、首付367000元的楼房一套,并与小额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同时质押了一辆尚未上户的梅赛德斯---奔驰4663CC,价款为一百六十万元左右。当张某还款40万元之后,小额公司在担保人(我公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质押物奔驰车归还给张某,之后张某又陆陆续续还款,当还剩下32万元时出车祸死亡。然后小额公司便把担保人(我公公)一纸诉状告诉%E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hui……(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3-06-04 21: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