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
关于10月1号正式执行的旅游法
关于10月1号正式执行的旅游法 你好,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大律师。10月1号旅游法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旅游者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是不是客户同意就算收客户1块钱,并且告诉客户购物店有几个就不违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8163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6-04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