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自然流产后再怀孕属不属于准生证第一胎?

自然流产后再怀孕属不属于准生证第一胎? 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多,第一胎第二胎都属于胚胎停止发育而自然流产,当时是找熟人帮清的宫,没开具医疗证明,现在又怀孕了,去了计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检查领取准生证时被告知自然流产的都属于第一胎,不给与开具证明。请问我国办理准生证里有此相关规定吗?没有我又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0302……(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3-06-04 09: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