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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定金可否取回?

商品房认购定金可否取回? 我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定金3万元。

在我阅读了样本合同内容之后,对于一些条款有所疑问,询问是否可以增加附加条款,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一些设备是否有保修协议?回答合同已经在房管所备案,无法为我一人修改,设备的保修只是物业保修2年后期业主自行解决,但是没有协议列明。 

经过这样一些回答后,我不打算签订购房合同,接到通知说3日内如不付款,则开发商会寄律师函走相关踏定程序,定金没收房源临行销售。

因为我对合同有所疑问,而且附加条款也说明手写部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因为认购书中规定如若我不签约则定金不退,但是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取回定金吗?针对开发商所说的走相关踏定程序,我应该如何应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urepl(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6-0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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