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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如何赔偿

如何赔偿 请问,我2001年11月入职,每年1月份续签合同,直到今年1月份公司没和我续签合同(因我在休产假期),只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变更书,把2009年的合同期限延长至2010,9底(我补乳期结束).请问如果到期公司不续约,公司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我同意或者不同意合同终止,是否赔偿的都一样?
近期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把员工转到上海分公司名下,在我合同到期以前注销和以后注销对我的赔偿是否一致!谢谢
怎么有的律师说赔偿3个月的,有的说赔偿10个月的还有说是11个月的?到底应该是几个月?困惑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凝108(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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