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关于索要政府曾答应但未履行的补助
关于索要政府曾答应但未履行的补助 我父亲是一个残疾人,以杀鸡卖鸡为生的个体户,原来县里是属于没有屠宰点的状态,杀鸡也没有费用,几年前县里屠宰点被个人承包,集中定点屠宰鸡,也就开始收费了,当时一只收1元钱,由于我父亲是残疾人,并且行动不是很方便,所以经过找县里的领导,要求给予照顾,减免费用,最终县里的畜禽屠宰办公室出具一个文件,盖的是他们办公室的章,具体优惠政策就是:每天杀多少个鸡,补偿多少钱;刚开始还给我父亲补偿,后来就不给了,我父亲这几天要了好多回也不给,给中国残联也打电话,写信,中国残联应该给我们县回复了,但是县里也没有给出处理办法,我父亲最近又接着找信访部门协商,但是也是推诿,说在定点屠宰机构杀鸡没有凭证(就像去饭店吃饭没要发票,没法认定吃多少,吃没吃似的),没法补偿,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政府应该是犯法的或者渎职或者不作为吧,但是我父亲该如何争取自己赢得的补偿呢?是继续协商还是起诉,如果起诉,告谁呢,怎么告啊,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jia……(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3-06-02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