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购房,婚姻

购房,婚姻 婚前买期房,付楼房总款50%就是32万,没合同,有收据,现在结婚1年了,开发商让交剩下的50%,32万,同时妻子要和我离婚,我父母婚后一直和我们生活,剩下钱我怎么交才能变成我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1.剩下的32万,父母赠予我一个人,我再去交,法律会怎么判?它产生的增值会怎么判?

2.如果我向父母借的话,法律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y……(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06-02 14:14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