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
关于无期贷款
关于无期贷款 我姐夫听说通过农民工下乡贷款政策可以将所贷转为无期贷款一说,于是欲在“相关人士”帮助下进行银行贷款,手续都是在当地储蓄所办理,看起来比较正规,于是姐夫更加坚定了无期贷款之说,遂拿自家和我爸的2个身份证共贷款10万元,其中相关人士分了5.5万元。我看来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估计这其中有陷阱,怕事后要承担的责任很大。但姐夫十分相信相关人士,不听家人的任何好言相告。我便很想知道:1,在我国政策上是否有无期贷款之说。2,若是需要偿还的,作为合同上直接贷款人需要付相关法律责任吗,比如我爸若干年后拒绝还钱的话能否从法律上讲得通(因为他没有得到贷款资金)。3,“相关人士”为公务员,如果没有无期贷款一说,而他这样带有怂恿带有目的的让我姐夫去借钱,是否构成犯罪呢?望告知!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鲁潇湘(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08-03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