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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殴打他人

殴打他人 5月28日我爱人经营的小餐馆有一座人在喝酒,其中一人喝了一点酒后就砸桌子和盘子,我爱人上前劝阻,遭到该人的殴打,我爱人同事又上前劝阻,同样2人遭到殴打,餐馆其他同事就报了警,派出所来人后该人还动手打了派出所警察,后我们一同出了派出所录口供,我爱人被打的头痛恶心,胳膊上有淤血,前往医院检查治疗诊断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眼内出血。第二天以及后几天我们多次前往派出所解决此事,可肇事人既没有刑拘也没有处罚,理由是该肇事者患有慢性病,我们的赔偿请求也没得到合理的赔偿,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m667……(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6-02 10: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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