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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 我父辈在20多年前在某村民小组购买了一块土地做宅基地,有购买协议,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后一直没盖房而是出租给别人使用。现在县政府在未告知我家的情况下,将该地块出卖做商住使用。我们去找政府相关领导,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的协议无效,可以按购买时的金额算20余年的银行利息给我们,我们认为不合理,要求换地,政府领导说无地可换,只能给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专家们给予帮助,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1116……(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6-0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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