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父亲十一年前被邻居打断三条肋骨
父亲十一年前被邻居打断三条肋骨 我是上林县塘红乡万福村那邓庄的普通打工妺,我叫覃志丹。十一年前,即2002年8月3日,我家因起房子与邻居发生纠分,邻居一个叫覃德军的将我父亲打致三根肋骨断裂。我家向乡派出所报了案,可当地派出所不受理不备案,理由是我家还没报村干部,可实际已报过,当时我刚出去打工,父母忍气吞声,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如今又是房子的问题发生纠分,我们家将原有的院子厕所倒了,打算建成围墙,因为地理位置较低,又是渠道,为了防止围墙以后倒塌,父亲就打了桩做柱子,按旧房位置不占多一厘米做起来。邻居长子覃德昌便威胁我家,不给我们做柱子,要做,就签协议:围墙不得超过他家窗口最下缘,还要承诺子孙后代建房子要缩小1米,即距离2.06米。否则不给我家砌围墙。我家围墙跟他家房子距离米,我家房子1984年建成,他家在前几年建好,围墙位置于他家后墙,有后窗。又将我家倒好一半柱子的钢筋锯断。我以损坏我财物的名义报案,开始是我爸爸去了乡政府,他们说这小事情,割都割了,要吿还要很多钱,我叫我爸以损坏我家财物为由向派出所报案。乡派出所仍置之不理,直至我向县110投诉乡派出所才下去取证。最后还冷嘲热讽我家人,有理人家就不会割钢筋了。我就想试问,在自家原位置砌围墙还要向邻居申请吗?做房子就必须缩1米吗?为什么他们做就可以不缩,再就有哪条法律规定做围墙不能打桩做柱子和不得高于别人后窗最低边缘?他家原地理位置就比我家低约二三十厘米。
希望得到帮助,这么多年来的沉淀,至今无法磨灭。在此向您们躹恭致谢了。漫漫人生路,我一个长女正走秋菊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覃丹198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5-31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