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方面
请对照下面的规定,结合自己的情况,做简单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不用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借的债如果由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子女只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要看借款用途可,婚内借款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偿还,子女无义务偿还!
子女不承担 如果对外债务 没用于家庭生活 属于个人对外债务 如需具体咨询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
子女不用承担 如果夫妻一方债务不是因生活而产生 属于个人债务 另一方不用承担 如需 具体咨询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