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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欠款

欠款 工程结束3年了,根据和老板协议,工程结算款扣除税后均支付给我个人,因为工程施工所有费用均我个人垫付。但至今一审75.1万,老板已拿到手65万,实际支付我38万,另打一张19万2010年6月底还的欠条给我,由于我垫付的工程款也均借款,我该如何讨要?费用如何?谢谢
他人是南京玄武区的,但公司在北京,接的工程是在青岛做的。我是南京栖霞区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js43(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8-0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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