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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你好。我和我老公J已经结婚16年了。他是在外地(香港)工作的,而我是个家庭主妇。2010年,我患上了严重的疾病,需要到香港医病。在2011年,我老公被公司调回香港继续工作。临走前,他答应我每个月1500。但是过了不久,他回到湖南,他却说他已经不爱我了,想要离婚。我怀疑他在香港有了另一个女人,可是我却没有证据。但是如果他坚持离婚,我希望可以拿到每个月3500作为赡养费,湖南的屋子,和为了我个人的尊严,我要求他2年内不能够另娶他人。以上,我可不可以拿到我想要的?请您给我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llin……()
提问时间:2013-05-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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