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
对于公租房,无法继承,可以变更承租人,具体需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
对于你母亲确定监护人。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你的母亲是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
您好,公租房是单位的产权,承租人只有居住的权利。共同居住人如果没有住所,可以要求共同居住的权利。
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要看协议。
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父母去世没有留遗嘱的话,有你的份额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承租人去世的,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和同住的人有权申请承租人变更,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即可,但公房不存在继承分割的问题,不发生继承。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你好,公租房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的。
您好,公租房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的。
依法 公房 所有权 时单位的 所以 你们 没有所有权份额
承租人及家人 只有共同居住 使用的权利 所以 如果你是共同的居住人 就依法享有居住权 使用权
如果要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去单位说明 请求 变更承租人为自己 这样 就固定自己i的权利了 将来拆迁 利益就是自己的了
公租房个人是没有所有权的,从你的描述看,目前承租人就变更成了你母亲,你父亲还在世吗?如果你父亲过世了,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公租房,没有产权,没有你的份。
可由承租人与产权单位协商后依法变更承租人。
可以变更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