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债权人上门要债与债务人打起来,造成债务人(孕妇)险些流产,债务人孩子(两周岁)受到严重惊吓,债务人应
债权人上门要债与债务人打起来,造成债务人(孕妇)险些流产,债务人孩子(两周岁)受到严重惊吓,债务人应 我想咨询一下,债权人上门要债与债务人打起来,造成债务人(孕妇)险些流产,债务人孩子(两周岁)受到严重惊吓,债务人应该怎样追究此人责任。
说明一下原因,债务人承诺偿还债权人5000元答应下午送到,债权人等不及打了一个黑出租到债务人家中,债务人正要将5000元偿还之时,债权人要求其支付出租车费,债务人不答应,随后发生口角,导致债务人至今仍在医院保胎,胎儿健康医生不做保证。
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去走程序呢?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呢?最关键的是怎样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晶莹般若(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2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