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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有子、小孩以上户口,确不能享受村民正常福利事宜

未婚有子、小孩以上户口,确不能享受村民正常福利事宜 本人生于78年10月15日,至今未婚,与前任女友生有男孩一名,现以满10岁。小孩2岁前已经在家乡上了户口,现在家乡处于开发区,很多田地已被企业政府占用,村里村民能享受应有的补贴,但我的小孩没有。我想问的是,依照法律我的小孩是否可以,享受正常村民应有的福利待遇?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新焦点(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3-05-2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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