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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遇到碰瓷 敲诈

遇到碰瓷 敲诈 本人男,怀抱1岁半大的孩子在楼道内与一51岁做卫生妇女发生争吵,后被邻居劝开,对方拨打110,并和警察说我踹了她一脚,可是我们并没有打架,只是争吵,医院的结果是,无明显外伤,验尿,尿中有血。(很可能是对方故意参血到尿里),后做出轻微伤的鉴定。对方索要赔偿5000元!我和警察说希望

对方到法院起诉我。可是警察说,起诉的前提是派出所必须先结案,也就是要先出裁决。需要上报的区分局,由分局裁定。说不定还要拘留!(我怀疑是警察吓唬我)
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窦娥00(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3-05-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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