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让法院不判决夫妻离婚
1、感情未破裂,对方不同意且有和好可能,常不判离。 2、证据不足,证不了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等。 3、女方孕期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起诉一般不受理。 建议:补证据、调解;半年后或有新情况再诉。
感情未破裂,对方不同意且有和好可能,常不判离。
法院判离婚的唯一硬标准,是《民法典》第1079条那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反过来,只要法官认为“还没破裂”“证据不够”“有法定限制”,就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