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我发了到期履行债务通知书,我已在15日内提出异议,现在发现原来的异议书有遗漏
1、可以补寄补充异议说明,注明案号、原异议时间,只补遗漏并附证据。
2、尽快交执行法院并联系承办法官确认,请求并入原异议审查。
3、法院会审查是否采纳,保留邮寄凭证,若已执行可依法提执行异议。
键点:你**已经在 15 日法定期限内成功提出了异议**,15 天这个 “门槛” 已经跨过;到期债权第三人异议,核心只看【有没有在 15 日内提出异议】,不是要求一次把所有理由、证据全部写完。
法条要点(到期债权 /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 15 日内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对你强制执行,原则上不做实体审查;申请执行人想要钱,只能走代位权诉讼,不能继续在执行程序逼你给钱。
可以的
你可以补寄补充异议说明,需在履行债务通知书指定的异议期内提交,若当前仍在15日异议期内直接邮寄即可,若已超期,可及时向经办人员当面提交补充材料说明情况,补充材料要写清案号、原有遗漏的异议事实理由,签字或盖章确认留存提交凭证。
可以补寄,但法律效果分两种情况,别以为“补充说明”能自动替代原异议。
可以补寄补充异议说明,注明案号、原异议时间,只补遗漏并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