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该怎么进行申诉?我想了解自己应该向哪个机构或者部门提出
1、民事行政案件再审被驳回,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向上级检察院反映。
2、刑事案件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3、备齐驳回裁定、裁判文书和证据。
你可直接向作出生效再审驳回裁定的法院对应的上一级机构提交申诉材料,提交时需准备好身份证明、原裁判文书、能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等书面材料,明确写明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诉求清晰。
民事行政案件再审被驳回,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向上级检察院反映。
需注意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材料。
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对应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提交载明申诉请求、事实理由的书面材料及原裁判文书、新证据等材料。
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法定下一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建议 / 抗诉)
1. 管辖举例:
- 二审是市中院**生效 → 向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
- 二审是省高院生效 → 向省人民检察院提交。
2. 渠道:12309 中国检察网线上提交、现场窗口、邮寄,控告申诉部门受理。
3. 重要限制:
- 收到驳回再审裁定之日起 2 年内提出;
- 针对同一生效裁判,只能申请一次检察监督;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一般不能再重复申请抗诉;仅可在收到不支持决定1 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查一次。
- 民 / 行政案件,不能跳过检察院直接去最高院申诉立案,最高院通常会退回,要求先走检察监督程序。
有证据只能申请抗诉
再审被驳回后,你可直接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对应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提交载明申诉请求、事实理由的书面材料及原裁判文书、新证据等材料,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需注意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材料。
你好,向作出原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也可走法院信访申诉,但检察院是法定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