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存续期间签的合同,责任归法人。
2 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变更,不影响法人担责。
3 法人合并分立,由承继方承担。
4 若已注销,可追清算义务人。
5 先协商,不成可起诉。
你好,安妮所述,公司承担责任
还需承担责任
法人存续期间签的合同,后续法人发生变更的,原合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全部承担,您可直接向变更后的法人主张合同权利,要求其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对方拒绝履约,您可持原合同、履约凭证等材料通过诉讼主张权益。
《民法典》第 61 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核心: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不是个人行为。对外签合同、履约产生的债务 / 纠纷,原则上由公司(法人)承担,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买单。
首先,你应该说清楚“后续法人发生变更”具体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法人(公司/企业)在存续期间签的合同,后来哪怕公司改名、换法定代表人、换股东、换实际控制人,只要公司没注销没破产清算终结,原合同债务/违约责任原则上仍由“变更后的同一个法人”继续承担,不能以“换人了”拒赔。
需要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存续期间签的合同,后来哪怕法定代表人换了、股东换了、名字换了,只要公司这个主体还在,此前的合同纠纷原则上仍由"公司"承担,不能因为"换人了"就赖掉。《民法典》第532条写得很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是职务行为,就是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