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束后附属工程由工人自愿共同施工,我没有收取工人的一分钱,这种情况
1、自愿无偿施工,通常不算雇佣,你不用发工资。
2、不收费不等于免责,工人受伤你可能按帮工担责,明确拒绝一般不担责。
3、建议书面说明自愿帮工,买意外险,做好安全防护。
你作为组织者未收取任何费用,若施工中你不存在指挥失误、提供的工具材料有安全隐患等过错情形,工人是自愿参与且自行安排作业,你无需对施工中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担责,但若你存在前述过错,仍需按过错比例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若您未组织、指挥该附属工程施工,未从中获利,也未对工人施工提供任何安排或指令,通常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该附属工程施工是您默许、授意,或您对现场安全有管控义务却未尽到,仍可能需承担对应责任,您可留存未获利、未组织的相关凭证佐证。
若你未组织、指挥该附属工程施工,未从中获利,也未对工人施工提供安排或管理,工人自愿自发施工的,你无需对工人施工相关的损伤、报酬等承担责任;但如果该附属工程是你承接的,你实际参与了施工安排,仍需对应承担相应责任。
“没收工人钱” 不等于无责任,关键看三点:①是不是你发起 / 安排 / 指挥;②附属工程是谁受益;③你有没有明确拒绝工人去干。
法律依据:《民法典》1192 条(个人劳务)、人身损害解释第 5 条(帮工)法治网
自愿无偿施工,通常不算雇佣,你不用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