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中有人模仿债权人签名促成相关法律关系,我们申请对该签名做司法笔
1、这些情形涉嫌虚假诉讼,但认定需综合全案,不能仅凭该笔录。
2、笔录未质证不能定案,可上诉、申请再审、检察监督。
3、依据民诉法115条、刑法307条之一及虚假诉讼解释,可报案,并再次申请鉴定。
你这个案子要把“对方是不是虚假诉讼”和“法官的采证程序是不是严重违法”分开看,两件事法律上性质不同、救济路径也不同,混在一起反而容易被一句“不构成犯罪”挡回来。
先分清两件事:当事人伪造签名属于伪造证据,不等于法院程序违法就直接认定本案构成虚假诉讼
一句话结论:模仿债权人签名,属于伪造书证、捏造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虚假诉讼的核心事实要件;但法官不予笔迹鉴定、庭外调取的瑕疵询问笔录被采信,属于【审理程序违法】,程序违法本身不等于案件直接定性虚假诉讼,二者是两个层面。
认定虚假诉讼(民事惩戒层面 / 刑事虚假诉讼罪层面),核心看起诉方是否以伪造签名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纠纷提起诉讼;而笔录、鉴定问题,属于原审裁判证据采信、程序合法性问题,是上诉 / 再审理由。
你可先提交笔迹鉴定的书面申请,同时以该无完整信息、债权人未到庭质证的庭下笔录不符合定案证据要求为由,主张该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若现有证据能印证模仿签名虚构债权关系,可直接认定属于虚假诉讼,你可就一审违规情形提起上诉,提交相关线索要求对虚假诉讼行为予以惩戒。
这些情形涉嫌虚假诉讼,但认定需综合全案,不能仅凭该笔录。
你可先上诉,上诉时申请笔迹鉴定,同时以该无完整信息、债权人未到庭质证的庭下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为由,主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合法债权,若能举证模仿签名、债权虚构的事实,可认定属于虚假诉讼,同时可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及相关线索要求审查。
模仿债权人签名伪造材料去起诉,属于虚假诉讼的核心嫌疑事实;但仅凭“法官不批准笔记鉴定、庭下笔录程序违法”不能直接定性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307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你好,伪造签名可涉嫌虚假诉讼,缺要素且债权人未质证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无故驳回笔迹鉴定属程序违法,可据此申请再审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