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不回。自愿抚养或形成抚养关系,已付费用算履行义务。
2、离婚时不愿继续养,可要求继子由生母抚养,之后不再付。
3、若有书面约定,或被欺骗误认亲生,才可另案追偿。
协商不成,起诉确定抚养及费用。
一句话结论
一般情况:离婚时继父不能要回婚内已经支出的继子抚养费;只有欺诈性抚养等极少数例外才有可能追回。
若二婚继父与继子曾长期共同生活、实际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离婚时原则上不能要回已支出的抚养费;但当初双方明确约定仅为临时照料、无抚养合意,或继父是受欺诈抚养与自己无血缘、无义务的孩子,可凭支出凭证起诉要求酌情返还。
二婚继父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承担继子抚养费用,形成事实抚养教育关系,离婚时无权直接要回已支出的抚养费,但可基于公平原则,结合共同生活时长、实际支出情况,和孩子亲生父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合理补偿。
一般要不回。自愿抚养或形成抚养关系,已付费用算履行义务
一般要不回。 除非你们属于极少数“特殊解除+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法院基本会驳回。
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
二婚继父若曾实际承担继子抚养教育支出,离婚时有权主张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双方可先协商金额,协商不成可整理抚养支出的凭证向法院起诉,若继父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则无权主张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