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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他人(是受单位指派)以讨要工程款为由(按合同约定我不差他们的钱,我对他们说:你说我欠你的钱,你拿出依据来,在派出所他们当着警察的面承认没有依据),经常是我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今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开门,把我关在办公室里,不让我外出办事,其中一人手里拿着铁器威胁我说,今天你不给钱,别想走出这个门。但双方僵持的时间大约只有40分钟到一个小时,因为我报警了,警察来的时候他们才把门打开。请问这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吗?如果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追究单位法人,还是追究当事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NQWXS……(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5-27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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