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确保证是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该如何处理
1、约定不明,依民法典第686条,按一般保证担责。
2、债权人须先诉债务人并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才能找保证人。
3、建议签补充协议明确连带保证;已涉诉的,主张一般保证或协商变更。
约定不明,依民法典第686条,按一般保证担责。
你好:协商不了,诉讼维权。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保证,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推定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提示:连带责任保证,必须书面明确写明 “连带” 字样,不能推定
未明确保证方式的,按一般保证认定,你可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不能足额清偿的,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