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突然不再来探视该怎么办
你可先和女方沟通,明确其不探视的缘由,若离婚协议里对探视权有明确约定,可按约定协商督促其履行,若就探视相关事宜产生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厘清探视的具体方式周期,保障相关权益落地。
你可以先和女方沟通,明确她不探视的原因,按双方离婚时的约定协商探视安排,若此前有明确的探视相关约定,可按约定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探视是女方的法定权利,若女方坚持不探视,也不能强制要求对方必须前来。
探望权是女方的权利,不是法律强制她必须来的义务。法院不能强制把女方抓来探视孩子(《民法典》1086 条)。
简单理解:你不能起诉要求 “强制女方来看孩子”,但你可以处理抚养费、留存证据、保护孩子心理。
照顾好孩子,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1、沟通问原因,别指责。
2、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她不来一般不能强制。
3、可协商恢复探视,或请调解。
4、若她连抚养费也不付,可起诉或申请执行。
5、长期失联影响孩子,可申请变更抚养,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