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收据丢失且没有房产证,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
合同收据丢失、无房产证,不等于房子不属于你,关键看登记。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
2、找卖方补签或出证明。
3、协商不成,起诉要求过户。
4、若已登记他人名下,尽快维权。
房子并不必然不属于你,你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房屋交易备案记录,找开发商复印留存的购房合同并加盖公章,通过转账记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佐证出资事实,凭这些材料依法主张自身房屋权益。
房子不会仅因合同、收据丢失且无房产证就不归你所有,你可到不动产登记查询相关备案信息,找开发商复印留存的合同底档,补开对应款项证明,凭这些材料补办不动产权登记,留存好全部佐证材料就能确认你的权属。
房子的所有权归属是以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簿记载为准,与你手里是否有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无关。
你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登记,如果房子是你的,尽快补办房产证,并且补办购房合同和收据。如果房产被过户到其他人名下,那尽早进行维权。
房子不会直接不归你,你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房屋交易备案记录,找开发商复印留存的购房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时调取房款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付款凭证,这些材料都能佐证你对房屋的合法权利,及时补全相关材料后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不动产有备案的
房子并非直接不归你所有,你可持身份证到不动产查询窗口调取房屋备案登记信息,到付款银行打印转账流水,找开发商补开相关证明,结合实际占有房屋的凭证,就能佐证你的合法权属,不会仅因合同、收据丢失就丧失房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