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恋爱期间男方出资购买车辆赠与女方,车辆登记
1、一般恋爱赠与,车已交付并登记你名下,赠与完成,男方无权要回。
2、若他证明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赠与,分手后法院可能判返还或折价补偿。
3、建议先协商,保留聊天转账证据。被诉就主张普通赠与,不返还。
协商不了起诉
需要返还。
如果该车辆是男方为表达爱意无偿赠与,且已完成登记交付,女方无需返还;若男方能证明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或赠与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大额支出,分手后女方需返还。你可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恋爱期间男方出钱买车、写你名、现在分手他要“把车还我”,不是一句“证上是我名字”就能万事大吉,也不是他一闹你就必须交车。法院看的是“他当初到底是把车送你,还是借你名挂个牌”;再往下看“有没有说以结婚为条件”“车实际谁开、谁还贷款”“交付没有”。机动车这块和房子不一样,登记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确权依据。
你是哪一方。
如果该车辆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女方应当返还;如果是单纯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且车辆已完成登记交付,女方无需返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赠与目的、金额等情况判定。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i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的,协商不成, 也可以起诉解决,联系我, 详细解答
应当返还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