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去年7月进新公司 ,9月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9级
1、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补助金是两码事,公司无权用前者抵扣后者。
2、社保基数已补,差额应由工伤基金补发,若公司不配合可要求其赔偿。
3、就业补助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可一并主张,调解时坚持底线。
可以诉讼解决。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依法维权,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调解时你可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伤残补助金差额分属不同赔偿项目,公司无权以此抵扣;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经济补偿。你可提出合理的差额及补偿金额,若公司坚持不合理要求,你可拒绝调解,由仲裁委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