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半,公司一直没给缴纳社保,现在已经离职,想要咨询相关的
1、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向社保局投诉举报。
2、若因未缴导致你无法享受待遇,可主张赔偿损失。
3、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若无法补缴,可主张赔偿损失。你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机构投诉或提起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1. 社保补缴:走行政投诉,劳动仲裁不直接受理
- 单纯要求补缴 6 年半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 / 法院受案范围**,归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税务部门行政征缴(《社会保险法》第 63 条),不受劳动仲裁 1 年时效限制,离职后依然有权投诉追缴。
- 单位承担**单位统筹部分 + 全部滞纳金(日万分之五)**,你本人只承担法定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直接折算成现金赔给你(双方私下协商除外)。
- 如果劳动关系证据不足,稽核会要求你**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 6 年半劳动关系**,拿到裁决书再去办理补缴核定。
- 天津规则:2024.1.1 之前历史欠费先到社保分中心稽核核定,之后时段由税务部门征缴。
2. 经济补偿金(N):能否支持,核心看你当初**离职理由**
工作 6 年半 → 满 6 个月按 1 年折算,**法定标准是 7 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47 条),基数 = 离职前 12 个月全部货币收入的**应发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不是实发到手)。
可以主张 7 个月经济补偿的唯一前提**:
离职当时,**书面明确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解除劳动关系**(被迫解除),并且在**离职之日起 1 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天津法院 / 仲裁普遍支持。
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产生损失,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离职时若因公司未缴社保被迫辞职,还可主张6.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社保局投诉举报。
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向社保局投诉举报。
如果你所在地的社保/税务部门严格按2年查处时效执行,那么你离职6年半前的那部分社保欠费,行政部门可能无法强制公司补缴。但如果公司和你能达成一致,主动补缴,社保机构是可以受理的。
实操建议:立即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依法核定公司是否必须补缴、补缴多长时间。具体能补缴到什么程度,以当地社保/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要求公司给予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