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如今打算离婚,目前怀有五个多月身孕,能不能先把孩子打掉呢?
1、你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妊娠,法律保护女性生育自主权。
2、五个月属中期引产,要去正规医院评估,通常需配偶签字,男方不配合可向医院说明情况。
3、若坚决不要孩子,尽快就医,法律上不会因此担责。
法律上,你是否继续妊娠由你自己决定,丈夫不能强迫你生,也不能因为你中止妊娠索赔;但在五个多月这个节点,"打掉"在医学上叫中期引产,不是普通人流,风险高得多,且国家对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有严格的医学指征限制,能不能做、在哪做,要由正规医疗机构评估。
你现在的处境是"婚姻即将解体 + 孕22周左右 + 身体和心理都处在脆弱期",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不能只从一个角度想。
是否终止妊娠,完全由女方自行决定。按照你的描述,你可能不需要离婚,很多怀孕人有孕期综合症,比如焦虑、易怒,如果你也有这些,建议调整心态后再决定是否流产和离婚。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协商解决,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给你详细解答,我之前处理了很多,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你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终止妊娠,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若决定终止,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术后注意休养。之后若协议离婚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孕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你作为女方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