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女的发生关系,答应给她40万,然后用假的转账记录发给她
1、用假转账记录骗人,可能构成诈骗罪,金额40万很严重。
2、赶紧主动联系女方,如实说明并补救,争取谅解撤案。
3、若已立案,务必配合调查,委托律师介入,别拖。
您的行为涉嫌诈骗,建议您立即向对方诚恳道歉并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取得对方的谅解,让对方出具谅解书,同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如实陈述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你的行为涉嫌诈骗,建议你立即向对方诚恳道歉,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对方谅解,争取让对方撤回报警。若已被立案,主动向办案人员如实陈述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你的行为涉嫌诈骗,建议你立即向对方诚恳道歉,协商赔偿金额并尽快履行,争取对方的谅解并让其出具谅解书,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详细解答,我之前处理了很多,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依法律实务案例教你
你现在的处境,不是“钱要不回来”的问题,是你可能同时踩中了治安违法和刑事风险的两条线。对方报警了,警察介入后,你面对的不再是那个女的,而是整部法律。
核心定性(关键分两种方向,实务争议很大)
前提: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暴力、胁迫、下药、对方未满 14 周岁(如果未满 14,直接强奸罪,性质完全不一样)
情形 1:认定属于【卖淫嫖娼(治安违法),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实务多数处理口径)
逻辑:你们事前合意 ——**以 40 万作为发生性关系的对价**,属于以金钱为媒介的性交易;你发假转账截图,本质就是 “答应付钱、事后白嫖”。
- 诈骗罪要求:骗取**公私财物**。单纯骗到性服务,性本身不属于刑法上的 “财物”,因此不构成刑事诈骗。
后果:
1. 你、女方都涉嫌卖淫嫖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6 条:拘留 10–15 日,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以下罚款。
2. 40 万这个约定本身是非法债务,法律不保护,女方没法去法院起诉要这 40 万。
3. 你伪造转账截图的行为本身,单独一般不另定罪,但会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情形 2:认定【涉嫌诈骗罪(40 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很重)】(理论和部分地区少数判例口径)
理论观点:性服务属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性利益,你从一开始就没有付款意愿,故意伪造转账记录,欺骗对方交付性利益,属于骗取财产性利益,构成诈骗罪,40 万金额对应的刑期是**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这个定性争议非常大,国内主流司法判例一般不按诈骗罪处理这类 “约好给钱、假转账白嫖”,但不排除个别地方检察院、公安采纳这个观点立案侦查。
额外风险点
1. 如果女方主张不是自愿,是被你欺骗、胁迫才发生关系,一旦证据采信,会往**强奸罪**方向调查,这个是重罪;
2. 如果聊天记录里不是 “对价交易”,而是你以恋爱、包养、赠与名义承诺给 40 万,和纯粹卖淫嫖娼的定性会有区别;
3. 伪造银行转账凭证,如果是仿制正规银行结算单据,极端情况下还可能涉及伪造金融票证罪,但这种手机截图伪造,实务极少单独定这个罪。
你好!你虚构转账记录的行为涉嫌欺诈,若以此骗取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及违法。建议你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协商赔偿事宜取得谅解,同时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现在这种情况,你需要收集女方同意证据,以备需要自证清白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