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纠纷
1 先别交,把违法进场、强行收费的证据留好。
2 等对方起诉你时,以没有合法合同、服务不达标来抗辩。
3 也可以主动起诉,要求确认收费没依据,这钱先不付。
4 七年费用注意诉讼时效,必要时提出时效抗辩。
先明确核心前提:
物业费收取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 939 条:能够约束业主、产生缴费义务的只有两类合同:
建设单位依法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选聘、业委会签约的物业服务合同。
选聘物业属于《民法典》第 278 条业主共同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满足 “双 2/3 参与、参与业主过半数同意”。
物业公司强行进场、无合法选聘程序、无有效书面合同,原则上不享有法定收费权。
⚠️北京通州法院裁判口径提示:
司法存在两种走向:
① 严格审查进场合法性,认定不存在物业服务关系,驳回物业全部收费请求;
② 认定构成 “事实物业服务”,依据公平原则酌情支持部分费用(大概率打折,不会全额支持)。
想要实现最优结果,必须完整固定证据、分层诉讼策略。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帮你处理,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物业公司无合法手续强行进驻缺乏收费基础,可先行向住建委、街道投诉取证;但北京存在事实服务酌情付费裁判风险,若物业起诉,以进场程序违法核心抗辩。
收集证据,自行诉讼处理为宜
你可收集物业公司违法进场的证据,如进场手续文件、与原物业交接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物业公司无收费资格,无需支付七年物业费。同时可主张其停止强行收费行为。
把违法进场、强行收费的证据留好。
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物业公司无合法手续强行进驻缺乏收费基础,可先行向住建委、街道投诉取证;但北京存在事实服务酌情付费裁判风险,若物业起诉,以进场程序违法核心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