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工作时因意见不合,打电话向主任汇报情况,期间被同事推倒导致受伤
1、工伤认定主要看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您母亲当时在汇报工作,属于履职,推倒致伤符合条件。
2、对方说法无证据,不必然影响认定,人社局会综合调查。
3、可申请主任作证,并调取通话记录,若无法证明您母亲动手,不影响工伤。
工伤认定主要看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您母亲当时在汇报工作,属于履职,推倒致伤符合条件。
"没有监控视频、对方反诬你妈妈先动手",并不等于工伤就认定不了。恰恰相反,《工伤保险条例》把这种情况下最主要的举证责任压在了用人单位头上——它若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不是工伤",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你妈妈现在要做的,不是去自证"我没动手",而是把现有的"电话录音+主任知情+工作时间履职"这条证据链钉死,并倒逼单位和人社部门去调取、固定关键证据。
申请工伤会有影响
你妈妈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推倒受伤,即使无直接证据证明未动手,只要能证明受伤与工作相关、被同事推倒的事实(比如主任的证言),不影响工伤认定。你可提交主任证言等材料,配合调查。
找不到“妈妈绝对没动手”的直接证据,不必然导致工伤申请失败。本案落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三)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举证规则对你方有利,关键不是你自证清白,而是厂方/社保部门能否拿出证据证明“不是工作原因”或“你妈故意/重大过失主动斗殴”。
有一点影响的,但能够认定为工伤。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可以报警处理的, 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